2025年A股退市新规 发表于 2025-04-02 | 分类于 财经 | 暂无评论 根据新“国九条”及配套退市新规,退市条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,具体细则如下: ## 一、交易类强制退市 1.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 若主板/创业板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,触发退市。 2. 市值持续低于阈值 - 主板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低于5亿元; - 创业板/科创板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低于3亿元。 3. 成交量与股东数量不达标 - 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(创业板200万股); - 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2000人(创业板400人)。 ## 二、财务类强制退市 1. 利润与营收组合指标 - 主板公司:利润总额、净利润、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,且营收低于3亿元; - 创业板公司:营收低于1亿元,且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/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。 2. 净资产为负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,触发退市风险警示,次年未改善则退市。 ## 三、规范类强制退市 1. 资金占用未整改 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≥2亿元或占净资产30%,且责令改正期内未归还。 2. 内控审计失效 连续两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,第三年仍未改善则退市。 3. 控制权争夺 公司因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有效信息,依规退市。 ## 四、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1. 财务造假 - 一年虚假记载金额≥2亿元且占比≥30%; - 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≥3亿元且占比≥20%; - 连续三年及以上存在虚假记载。 2. 其他重大违法 涉及欺诈发行、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,达到重大违法标准即退市。 ## 五、其他特殊规定 - 戴星股退市风险:若*ST公司次年营收仍不足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,或非*ST公司当年营收不足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,则叠加退市风险警示并退市。 - 分红不达标:连续三年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%或累计分红不足5000万元(科创板/创业板3000万元),触发ST。 ## 实施时间与过渡期 新规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,设置6个月至2年不等的缓冲期,允许上市公司通过改善经营或整改避免退市。例如,财务类指标从2024年年报起适用,2025年底未达标者退市。 ## 总结: 新国九条通过细化退市标准、缩短缓冲期、强化监管力度,推动资本市场“应退尽退”,引导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。投资者需重点关注财务健康、合规经营的公司,规避高风险标的 转载自: >https://xueqiu.com/5645977241/329513784